王船山论法的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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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传华.王船山论法的特点[J].前沿,2013(20):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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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传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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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财经大学伦理研究所,浙江杭州3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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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王船山与中国政治思想的近代转型研究”(项目编号:11CZX036);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清代中期儒学的转型与流变”(项目编号:12CZX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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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王船山关于法的特点的论述是其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政治思想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船山关于法应具有普遍约束性、简约性、灵活性、局限性四大特点的论述,是其法治思想具有近代性因素的重要体现,与西方近代著名的法学家的法治思想神髓相通,即便对于当今中国建设法治国家依然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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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王船山 法治 普遍性 简约性 灵活性 局限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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