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体论问题阐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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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钢成.法本体论问题阐释[J].法制与社会发展,19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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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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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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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无论是现在还是过去。西方还是中国的法哲学家,都不满足于仅仅看到一个个法律文本、看到法律被适用、看到一个个的司法判决。他们要探求具体的法现象背O及其中的普遍意义,探求法律彼岸的理想和价值。这种无穷无尽的追溯源于法哲学家的一种使命感:正因为他生活在繁多芜杂的法现象世界,他渴望探求某种超越法律现实的东西;正因为他身处个别法现象之中,他热切探求某种普遍的东西;正因为他体验到法现象的无穷变化,他亟欲探求某种永恒的东西。这是法哲学家们的形而上情结。但是,也正因为这种情结,有些法哲学家也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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