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民事诉讼举证制度的完善 |
| |
引用本文: | 张海莹.浅议民事诉讼举证制度的完善[J].政法论丛,2002(2):45-46. |
| |
作者姓名: | 张海莹 |
| |
作者单位: | 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济南250014 |
| |
摘 要: | 民事诉讼证据作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是法院处理一切民事案件的根本依据,也是决定审判结果的关键。可以说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确实,法院就不能对当事人的诉讼争议作出判断。民事诉讼证据的关键性决定了民事诉讼举证制度的至关重要的地位。为此,我国民事诉讼对举证制度也作了相应的规定。但从司法实践中,我国的举证制度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尚待立法时进一步补充完善。
|
关 键 词: | 举证制度 民事诉讼证据 法院 完善 民事案件 审判 司法实践 存在 决定 中国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