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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质押初探
引用本文:苗慧.权利质押初探[J].河北法学,1996(1).
作者姓名:苗慧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
摘    要:PROBEINTOPLEDGE所谓权利质押,又称权利质权,是指以可以让与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押形式。如果说动产质押系以动产为标的物,那么权利质押则是以权利为客体。权利质押,从权利角度着眼,即为权利质权,属于物权范畴.而物权一般以物为标的物,权利何以充任?原来,质权的作用在于使质权人可以就质物变价并优先受偿,也就是质权人有变实质物之权,而变卖质物即等于处分质物所有权。但是应指出,不是所有的权利都能成为质权的标的物,只有在性质上可以让与的权利方可为权利质权的客体。人身权原则上不可让与,所以,人身权不能成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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