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法”有用还是“信访”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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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万民,丁训涛.“信法”有用还是“信访”有用?[J].农村青年,2010(6):5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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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万民 丁训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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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在一次研讨会上指出:眼下解决纠纷是“信访不信法”,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出现“信访不信法”的社会现象,背后的病理值得剖析。从效率和成本上看,依法解决社会矛盾的效率远远不及信访高,很多问题,通过法律解决,要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多重渠道,往往还要花费高额金钱去聘请律师,而信访则往往“一步到位”,领导一句话就可以解决。从效率、成本等因素上看,信访都显示出其巨大的“优越性”,无疑会成为很多民众的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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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信访 中国政法大学 解决纠纷 社会现象 社会矛盾 马怀德 副校长 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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