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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破产程序下“先刑后民”之否定
引用本文:唐旭超.论破产程序下“先刑后民”之否定[J].中国律师,2013(9):69-71.
作者姓名:唐旭超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摘    要:2004年3月8日,乙公司与甲证券公司某营业部签订协议,约定甲证券公司按照乙公司指令代理国债买卖业务,后乙公司先后在其账户中投入2亿元。2006年2月24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甲证券公司进行行政清理,最高人民法院亦下发"三中止"通知。同日,因甲证券

关 键 词:破产程序  证券公司  刑事法律关系  破产财产  民事法律关系  破产管理人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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