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保护的罗马法传统:侵辱之诉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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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俊.人格权保护的罗马法传统:侵辱之诉研究[J].比较法研究,2013(1):113-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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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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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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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人格利益全面的损害赔偿可以追溯到罗马法的侵辱之诉,它在侵害的事实构成、赔偿估价等方面都与阿奎利亚法所规定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泾渭分明,由此形成了罗马法中人物侵权责任相互并立的二元体系。近代法学家从侵辱之诉中引申出了各种具体人格权,并以财产损害赔偿规则为基础建立了统一的损害赔偿责任,这使得侵辱之诉在法典化运动中没有得到继受。在当代人格权保护的发展中,出现了回归罗马法传统的趋势,再次为人格利益设立了专门的损害赔偿规则。关于罗马法侵辱之诉以及演进的研究,对我国侵权法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建构与解释仍然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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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侵辱之诉 阿奎利亚法 精神损害赔偿 一般人格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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