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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企业破产财产的几个法律问题
引用本文:刘大洪.刍议企业破产财产的几个法律问题[J].律师世界,1997(5).
作者姓名:刘大洪
作者单位:中南政法学院
摘    要:一、破产财产的范围如何界定破产财产是指破产人拥有的,可供破产清算分配的财产。它是破产清偿法律关系中权利人所指向的对象,是破产清算法律关系的标的物。在西方国家,关于破产财产的构成范围,有两种立法理论,一是固定主义,二是膨胀主义。固定主义主张,破产财产的构成范围,以破产宣告时破产人拥有的财产为限,而膨胀主义则认为,破产财产的构成范围,不仅应包括破产宣告时破产人拥有的财产,而且还应包括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我国基本上采取的是膨胀主义原则。依照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破产财产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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