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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万元借款谁来偿还
引用本文:李阿宁,赵东京,高咏梅.六万元借款谁来偿还[J].山东审判,1998(3).
作者姓名:李阿宁  赵东京  高咏梅
作者单位: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阿宁,赵东京),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咏梅)
摘    要:1996年6月,宋某因自办公司需要资金,便借了母亲李某的一张6万元存折,交给刘某帮其办抵押贷款。刘某又将存折交给了朋友邵某,邵某以该存折主人李某的名义填写了借款申请书,并与某市职工互助基金会签订了质押借款合同,借出现金6万元。邵某拿到贷款后,用2万元还了自己的外欠帐,余款已花掉。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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