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好意施惠人侵权责任之减轻——兼评《民法典(草案)》第1217条
作者单位:;1.北京大学法学院
摘    要:无偿契约中,给予他方利益的行为人责任较一般有偿行为人的责任为轻;与此相类,好意施惠人所承担的责任一般也应有所减轻。但此处的减轻应有两层含义:一是行为人仅有轻过失时是否需要负责?二是存在重大过失时,责任的范围是否应有所限制?本文基于对司法实践的实证研究,指出我国法院并未明确区分行为人的轻重过失,亦不赞同责任成立意义上的减轻,但在减少责任数额上则取得了比较一致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本文讨论了责任范围之减轻的规范依据,并从方法论角度分析了法官所为之法律续造。证成侵权责任减轻比较妥当的规范依据应当是总则部分的公平原则条款。

关 键 词:好意施惠  侵权责任减轻  注意义务  责任范围  方法论共识

On Reduction of the Defendant's Liability to a Gratuitous Plaintiff:With a Comment on Article 1217 of Civil Code(Bill)
Abstract:
Keywords: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