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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 立法理念的集中体现——写在《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出台之际
引用本文:文雅.以人为本 立法理念的集中体现——写在《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出台之际[J].青海人大,2007(4):16-18.
作者姓名:文雅
作者单位:《青海人大》记者
摘    要:如果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以人为本的立法典范。那么在青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过程,是对国家立法机关坚持以人为本指导思想的深入贯彻。也是我国各级立法机关对人的生命的尊重和对公民合法权益保护的具体体现。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以人为本  青海省  立法理念  合法权益保护  立法机关  人大常委会  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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