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公司收购中对小股东利益的保护
引用本文:周长征,李桂娟.论公司收购中对小股东利益的保护[J].中外法学,1997(1):21-25.
作者姓名:周长征  李桂娟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律学系 (周长征),中国汽车工业投资开发实业公司(李桂娟)
摘    要:<正>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一家公司通过收买另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或者全部有表决权的股票,从而取得对该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的产权交易行为。上市公司收购是市场机制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积极作用的反映;在西方国家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至今仍方兴未艾。 在我国,自从1993年9月“宝延风波”拉开了上市公司收购的序幕,收购事件就接连不断,迄今已有十几起,这表明上市公司收购的基本条件在我国已初步具备。但是,目前我国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监管尚很不健全,特别是《证券法》迟迟不能出台,有关的法规主要是国务院

关 键 词:上市公司收购  小股东利益  内幕交易  证券市场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中外法学》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中外法学》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