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理解和运用最惠国待遇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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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鹰.准确理解和运用最惠国待遇原则[J].前线,2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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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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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党校政法部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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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惠国待遇原则是WTO的基本原则之一,核心是要求一成员方给予其他成员方的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都应当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所有任一成员方。换言之,一成员方给予另一成员方的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无论在现在或将来,都不应低于其给予任何其他成员方的各种优惠待遇。根据这一原则,一国不应在其贸易伙伴之间造成歧视,他们都应被平等地给予最惠国待遇。例如,美国、日本、韩国、欧盟都是WTO的成员,则其相同排气量的汽车出口到中国时,中国对这些国家的汽车进口要一视同仁,不能在它们中间搞歧视待遇。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基本意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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