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新疆智障“包身工”民事救济的几点思考
引用本文:周小纯,卜玉霞.新疆智障“包身工”民事救济的几点思考[J].中国检察官,2011(2):29-31.
作者姓名:周小纯  卜玉霞
作者单位:[1]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2]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
摘    要:一、民事救济的司法途径选择 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通过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更快捷、更有利于智障“包身工”的权利保护?笔者认为还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更有利。首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更高司法效率。根据刑诉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即该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一并处理。

关 键 词:民事救济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智障  新疆  诉讼过程  司法途径  权利保护  司法效率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