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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运用证据追诉刑事责任
引用本文:王楠高,刘燕.论运用证据追诉刑事责任[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1,14(4):83-87.
作者姓名:王楠高  刘燕
作者单位:王楠高(安徽大学法学院,合肥,230039);刘燕(安徽医科大学社科系,合肥,230031)
摘    要:犯罪是发生于过去、遗存于现在的行为,在刑案中表现为证据、案件事实和犯罪事实的演进;犯罪又是依法应责的刑事违法行为,它沿着有罪、应责和当罚的基线反应为刑事处罚.在诉讼上,犯罪行为的确定所经历的三级递进证明过程,相对于刑事责任的三个逐步追究落实阶段,形成互为依据、互相动静的刑案网络.运用证据追诉刑事责任好似一条红线贯穿其间.而一体的刑事行为在刑事诉讼中总是生动地展示着,承合于作为文章枝叶的三大追诉阶段.

关 键 词:犯罪  证据  刑事责任  追诉过程  追诉阶段
修稿时间:2000年11月16

On Prosecution of Criminal Liability by Evidenc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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