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做好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的立场,坚持群众路线,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涉诉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多次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立法要走群众路线,司法工作也要坚持群众路线,这是我国司法人民性的本质要求。"这些重要论述,为新时期人民法院的改革、发展和建设指明了方向。一、群众路线司法价值的发掘:从马锡五到陈燕萍在司法领域,"群众路线"一词很容易让我们联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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