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身份证立法:宜改“居民”为“公民”
引用本文:阿计.身份证立法:宜改“居民”为“公民”[J].民主与法制,2011(23).
作者姓名:阿计
摘    要:10月底,立法机关表决通过了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此次修法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安全等规范,但遗憾的是,该法仍然沿用了居民身份证法这一名称。追溯起来,2002年制订身份证法律时,最初的法律草案名称是公民身份证法,居民身份证也改称为公民身份证。但在审议过程中,名称又改成了居民身份证法。尽管争议激烈,但直到法律正式通过,公民还是败给了居民。

关 键 词:法律草案  公民意识  公民身份  立法机关  公民社会  居民身份证法  公民大会  政治权利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