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本质属性论与社会主义本质论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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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土东.社会主义本质属性论与社会主义本质论的联系[J].法制与社会,20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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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土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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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襄樊学院政法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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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通过的《决议》中第一次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论断,这一重大论断是对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文中论述了两者之间的联系,即:体现了共同富裕、社会和谐和以人为本的思想,从而进一步提出社会主义本质属性论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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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本质 社会主义本质属性 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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