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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从分押、分管、分教试点到监管改造工作新机制的形成
引用本文:潘国和.试论从分押、分管、分教试点到监管改造工作新机制的形成[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1990(1).
作者姓名:潘国和
作者单位:上海法律专科学校党委 书记、第一副校长
摘    要:劳改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之一,是主要的执行刑罚的专门机关。它的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行使专政职能,有效地改造罪犯,为社会的长治久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贡献。当前严峻的治安形势对监管改造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监管改造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我们在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劳改工作方针的前提下,进一步探索改造罪犯的内在规律性,形成监管改造工作的新机制,使我们的教育改造工作更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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