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与不作为故意杀人罪之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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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燕勇.浅析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与不作为故意杀人罪之区别[J].公安研究,2009(10):4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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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燕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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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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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肇事后,不履行救助义务或为逃避法律追究而畏罪潜逃,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行为的有罪性、逃逸行为与死亡的因果性及行为人对交通肇事的明知性是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基本特征。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仅是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存在实质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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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通肇事 逃逸 致人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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