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入户盗窃”的法律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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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闫瑞.浅议“入户盗窃”的法律适用[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3(1):6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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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闫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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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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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第39条规定了"入户盗窃罪"。此罪应在厘清"户"与"入户"含义的基础之上进行具体认定。"入户"的非法性具有客观行为的非法性与主观目的的非法性2种。入户盗窃型盗窃罪是行为人"入户"实施盗窃行为而构成犯罪的情形。行为人"入户"开始实施盗窃行为时,方可认定其为实施盗窃罪的着手;而如果行为人"入户"未窃得任何财物,则应当认定为盗窃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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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户 入户 入户盗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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