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行贿罪中所要求的“谋取不正当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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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时路.浅议行贿罪中所要求的“谋取不正当利益”[J].天津检察,2006(4):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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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时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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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静海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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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法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从本规定不难看出,行贿人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是本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为此,笔者从本罪的犯罪心理、行为特征、危害结果方面对行贿罪的立法制度作一简要探讨,使其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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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正当利益 行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 构成要件 犯罪心理 行为特征 立法制度 危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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