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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引用本文:黄太云.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J].人民检察,2003(2).
作者姓名:黄太云
作者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 副主任
摘    要:2002年12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对于惩治渎职犯罪,维护国家权力行使的廉洁性,具有重要意义。现将该立法解释涉及的有关问题介绍如下:一、立法背景我国刑法专设渎职罪一章。1997年修改刑法时,将本章所规定的犯罪主体由国家工作人员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考虑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着国家公权力,这些人员如果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社会危害较大。为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确行使权力,有必要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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