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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与构成身份新论
引用本文:王作富,庄劲.共同犯罪与构成身份新论[J].人民检察,2003(11).
作者姓名:王作富  庄劲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作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博士生(庄劲)
摘    要:解决共同犯罪与构成身份的问题,必须从确定身份犯的修正的犯罪构成入手。在身份犯关于共同犯罪的修正构成中,身份不再是犯罪的主体要件。无身份者与身份者共同犯罪,构成共同的身份犯;不同身份者共同犯罪,相互获得对方的身份犯罪的主体资格,应根据罪数理论对行为定性。

关 键 词:共同犯罪  构成身份  身份的机能  修正的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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