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与构成身份新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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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作富,庄劲.共同犯罪与构成身份新论[J].人民检察,20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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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作富 庄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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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作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博士生(庄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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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解决共同犯罪与构成身份的问题,必须从确定身份犯的修正的犯罪构成入手。在身份犯关于共同犯罪的修正构成中,身份不再是犯罪的主体要件。无身份者与身份者共同犯罪,构成共同的身份犯;不同身份者共同犯罪,相互获得对方的身份犯罪的主体资格,应根据罪数理论对行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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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共同犯罪 构成身份 身份的机能 修正的犯罪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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