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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法律属性
引用本文:王明洁,杜春立.略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法律属性[J].当代法学,2000(6).
作者姓名:王明洁  杜春立
作者单位:大连金菱律师事务所!邮编116600
摘    要:世界各地的投资基金从组织形态上主要有两种类型,公司型投资基金和契约型投资基金。公司型投资基金是依公司法组建的投资基金,法律基础是公司法;契约型投资基金是依据基金契约组建的基金。考察采用契约型投资基金的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基金立法,一般都是以信托法为基础,构架契约型投资基金的法律关系。将投资基金契约定义为信托契约、基金资产定义为信托财产。 我国1997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2条规定,证券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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