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改革之重——关于复议机构的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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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莘.行政复议改革之重——关于复议机构的重构[J].行政法学研究,2012(2):4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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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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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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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复议法修改专家建议稿"关于行政复议机构提出了三方面的改革的内容:相对集中复议权;设置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相对集中复议权的改革方案,是在区县级以上政府设置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管辖本区域内的行政复议案件;实行全国垂直领导体制的部门,继续保留复议管辖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关于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办公室的设置,主要是从人员组成、委员的资格要求以及职责三方面进行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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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复议 复议机构 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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