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例青少年自杀案件统计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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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克军,张新忠,王连柱.113例青少年自杀案件统计分析[J].刑事技术,19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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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克军 张新忠 王连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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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安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455000
(秦克军,张新忠),河南安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455000(王连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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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杀是法医鉴定工作中常遇到的问题之一,它不仅是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医学、宗教等各方面的社会问题,而且也是与法医学、心理学、精神病学等密切相关的一个学术问题。我局法医室1988~1993年共鉴定本市自杀案件153例,年龄14~85岁,其中35岁以下的青少年113例,占总例数的73.4%。本文着重讨论青少年自杀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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