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内容分级机制研究北大核心CSSC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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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尹建国.网络信息内容分级机制研究北大核心CSSCI[J].中国行政管理,2016(10):122-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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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尹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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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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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网络有害信息政府治理的综合创新机制研究"(编号:13CFX033);2015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编号:2015AC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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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网络信息內容分级能在维护未成年人网络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公众表达自由等基本权益之侵犯,在我国推行该机制具备正当性。在美、英、德及我国台湾等地,网络信息內容分级业已广泛采用,并发展出系列成熟分级方法与实体制度。比较借鉴相关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可从多维角度对我国网络信息内容分级机制予以建构:分级应遵循法益均衡,政府监督、行业自律和公众参与相结合及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分级信息范围应集中于暴力、淫秽(性)、粗俗语言、歧视等四方面;年龄分级可区分为所有人群、6周岁以上、10周岁以上、14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上五个级别;分级主体宜定位于行业组织下设的委员会;应从定级、过滤认证和定级异议三方面完善相应程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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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网络信息内容分级 网络表达自由 过滤 网络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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