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正义之供需关系及其模式转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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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谭义军.论司法正义之供需关系及其模式转换[J].求索,2010(12):149-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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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义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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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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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正义不是司法操作者的单极正义,它事实上是一个受到供需双方影响的变量。我国应当摒弃"主体——客体"式的司法过程设计,转到"主体——主体"型的新司法交往模式上来。只有司法过程的参与者均能站在平等的台阶上,才可能实现思辨的充分交流,利益诉求的充分表达,进而达到正义观念的价值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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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正义 供需关系 交往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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