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来评判:是贪污而非抢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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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明雷.我也来评判:是贪污而非抢劫[J].人民公安,20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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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明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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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看到《人民公安》第20期刊登的法案评析文章《搜查疑凶“顺”走钱财,胆大警察是否犯罪》(以下简称《搜》)一文,笔者有些不同意见想同该文作者商榷。笔者认为民警于某的行为可认定为贪污罪,理由如下:1.该民警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主观方面为故意;3.其利用的是他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搜查,并且经手犯罪嫌疑人物品包括钱财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数额巨大;4.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完全符合贪污罪的四个构成要件。这其中有两点需要说明:1.于某虽违法扣押,但不可否认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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