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人权文书对警察行为的规定(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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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敏.国际人权文书对警察行为的规定(上)[J].人民公安,20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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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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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警察站在人权保护的第一线,警察的职责是为社会群体服务,保护任何人不受非法行为的伤害。在现代社会中,与人权联系最密切、最广泛、最直接的权力之一就是警察权,因此,国家规范警察行为,以保证警察有效地保护人权并防止对公民权利的侵害。警察法律制度是人权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权保护的宗旨是完全一致的。有关警察行为的规定,往往也是关于人权的国际文书的重要内容。这方面的国际文书主要有《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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