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球冠军倒卖经适房 收取好处费被判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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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亮.台球冠军倒卖经适房 收取好处费被判15年[J].法庭内外,2008(10):6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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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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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台球冠军李峥以帮助购买天通苑经济适用房为由,先后收取三十五人好处费共计250余万元。庭审中,李峥的辩护律师认为,李峥的行为不构成诈骗,而应该是合同诈骗或者非法集资。日前,昌平区法院经审理认定李峥诈骗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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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冠军 台球 倒卖 合同诈骗 经济适用房 辩护律师 非法集资 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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