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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引用本文:宣子翀.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J].法制与社会,2011(5):46-47.
作者姓名:宣子翀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摘    要: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产生有利于减少风险、鼓励投资,它为公司制的完善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股东有限责任制度也存在着极大的局限性,它极易造成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因此,为了实现股东、公司及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平衡,目前许多国家在公司立法和实践中纷纷采取法人人格否认的理论来弥补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缺陷。

关 键 词:股东有限责任  法人人格否认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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