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依法行政主体障碍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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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章新生,关保英.论依法行政主体障碍及对策[J].法商研究,19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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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章新生 关保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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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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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法行政的主体障碍是指承担依法行政职能的组织实体和其构成分子主观意识和客观行为上的诸种变态,该变态既违反了现代行政法的总原则,又违反了国家为行政权行使所设计的法律规则,阻滞了依法行政循着自己的轨迹顺利发展。笔者试就此问题及其对策提出见解,以求教于同仁。一、依法行政主体障碍的意识表现依法行政主体障碍的意识表现,是行政主体在意识上对依法行政的障碍因素。依法行政主体包括机构实体和机构实体的构成人员两个方面,那么,依法行政主体障碍在意识上的表现亦是由此二方面派生并表现出来的。机构实体的意识是高度抽象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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