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程序:名存实亡的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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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书平.死刑复核程序:名存实亡的现实[J].中国律师,19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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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书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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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四川省达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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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死刑复核程序是独立于“两审终审制”以外的特别程序,是对于判处死刑案件的必经程序,这无论是在立法规定上还是法学理论中均无异议。然而,当长期以来绝大部分死刑案件的核准权由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给高级人民法院行使之后,换言之,当高级人民法院同时行使着对死刑案件的终审权和核准权时,这一“特别程序”是否还是死刑案件的必经程序呢?只要我们客观、冷静地对目前死刑复核的现状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回顾之后,其结论定会令人大吃一惊!一、死刑复核程序的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对死刑复核程序极为重视,并且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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