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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意见
作者单位:吉林省地震局,吉林省建设厅
摘    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震局省建设厅关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7〕2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地震局、省建设厅制定的《吉林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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