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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劳动制度改革 完善待业保险制度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市劳动制度的改革取得了进展.在国家宏观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组织起来就业和个人自谋职业"三结合"的就业方针,初步改变了劳动就业统包统配的局面,开辟了多种就业渠道,使城镇待业人员基本上都得到了安置.从1986年起,在新招收的工人中推行劳动合同制,并相应建立了待业保险制度,到1990年底,全市已有合同制职工41.5万人,占职工总人数8.2%;累计提取待业保险基金16219万元,有20.3万人次得到了待业救济,开始冲破了原来单一、僵化的用工制度.一些企业结合推行和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优化劳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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