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主体问题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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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吟吟.玩忽职守罪主体问题探析[J].长江论坛,2009(2):9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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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吟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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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报刊部,湖北,武汉,43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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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玩忽职守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以及由于法律法规授权或受国家机关委托、委派而代表国家机关执行职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是行使国家机关的一定权力或履行国家机关的一定职责。其形式特征是身份上代表国家机关。现行刑法关于玩忽职守罪的规定存在一定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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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玩忽职守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主体问题 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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