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间接证据的排他性及唯一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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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谭尘.如何界定间接证据的排他性及唯一性[J].中国检察官,2007(8):6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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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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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20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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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基本案情2003年9月26日,王某在一招待所内窃得他人手机一部(该手机价值人民币260元),逃离现场时被人发现当场抓获。后侦查员在王某随身物品中义发现另4部不同类型的旧手机以及4张手机SIM卡,经查,这4部手机(共计价值人民币2130元)均是2003年6月至9月间在闵行区被窃的,并有四名证人及部分被害人分别证实王某在该4部手机失窃时曾在现场附近m现或其到现场后不久手机失窃。而王某则始终甭认到过作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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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间接证据 排他性 作案现场 界定 SIM卡 人民币 手机 招待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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