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应如何处理——对一起行政案件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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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林.该案应如何处理——对一起行政案件的认识[J].四川审判,2002(6):4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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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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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昭觉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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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张某某(男,某县机关公务员)与李某某(女,某县企业职工)于1996年6月结婚,婚后生育一女。2000年6月2日李某某在无计划情况下又生育一子,当地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计生委)查实此事后,于2000年6月30日对张某某、李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收取张某某、李某某计划外怀孕费600元,计划外生育费25000元,并建议有关行政机关予以相应处分。双方收到处罚决定书后,李某某对此无异,张某某以李某某所超生小孩与他无关,不应对其处罚为由,于2000年7月1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并赔偿损失,恢复名誉。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决定追加李某某为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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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张某 人民法院 行政案件 处罚决定书 机关公务员 赔偿损失 行政机关 受理 撤销 行政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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