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 省政协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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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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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政府和政协,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已经政协湖北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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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省委办公厅 常务委员会 政府办公厅 提案工作 湖北省 政协 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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