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政绩观的学理阐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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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撼澜.正确政绩观的学理阐释[J].重庆行政,2013,14(2):3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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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撼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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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党建教研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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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古今中外的为政者都力图谋求政绩."政绩"的文字涵义,《现代汉语词典》的诠释是:官员在任职期间的业绩.在中组部1994年举行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课题协调会"上,与会专家们将"政绩"界定为:"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和实现任期目标的实践中,通过正当手段和辛勤工作所取得的业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干部的德才,是评价干部优劣的重要依据之一."①这两种解释有官方权威性.中外学术理论界也对政绩的定义从多个角度进行了表述.1]
综合国内学者的观点,政绩观是对政绩总的看法,包括对什么是政绩、为谁创造政绩、如何创造政绩和怎样衡量政绩等问题的认识和态度.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着眼于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在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同时,强调要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把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作为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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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绩观 科学发展观 党政领导干部 党员干部 胡锦涛 求真务实 贯彻落实 相适应 正确 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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