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抗诉制度的完善 |
| |
引用本文: | 汤维建.论民事抗诉制度的完善[J].人民检察,2007(9). |
| |
作者姓名: | 汤维建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
| |
摘 要: | 所谓民事抗诉制度,是指立法所规定的由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以提出抗诉的方式实施法律监督的程序制度。民事抗诉制度可以在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加以理解:广义的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既可以对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进行抗诉,也可以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未生效裁判提出抗诉的制度;狭义的民事抗诉仅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