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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资本登记制改革的配套措施跟进
引用本文:沈贵明.论公司资本登记制改革的配套措施跟进[J].法学,2014(4):98-107.
作者姓名:沈贵明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基金项目:上海市高校一流学科(法学)建设计划(经济法学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股东代表诉讼立法研究——基于公司法与民事诉讼法协调的视角》(09BFX082)的研究成果
摘    要:资本登记制是公司设立制度的核心,是公司法的基础性制度。《公司法修正案》仅对资本登记制进行改革,会导致认缴登记制与现行公司设立登记操作规则的不相吻合,增加了公司交易相对人的交易风险。所以,实施资本登记制改革,配套措施必须跟进。与公司资本制度改革密切相关的跟进措施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公司设立制度完善措施的跟进,以保障公司资本登记制改革的有效进行;二是对公司交易相对人的交易风险防控措施的跟进,以保障公司交易相对人的交易风险不因股东投资受惠于资本登记制改革而变得失控,平衡好股东的投资利益与公司交易相对人的交易利益关系。

关 键 词:资本登记制改革  公司设立制度完善  交易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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