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律师介入公安机关接访及群体性事件先期处置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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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小平,蒋志建.公职律师介入公安机关接访及群体性事件先期处置的探讨[J].公安研究,20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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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小平 蒋志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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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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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职律师介入公安机关接访及群体性事件先期处置是政府资源的有效运用。公安机关应适应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积极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合理高效使用公职律师资源,解放处置警力,降低处置成本,提高政府部门乃至党委政府在解决民众关切问题上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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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稳定 公职律师 公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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