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的意义阐释 |
| |
引用本文: | 陈金钊.“法治中国”的意义阐释[J].新法规月刊,2014(4):128-133. |
| |
作者姓名: | 陈金钊 |
| |
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
| |
摘 要: | 法治中国的提出决不是要停滞改革,而是要在法治框架内稳步实现社会转型。这既是建立在对国内外形势更为深入的分析之上,也是对法治观念、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更深刻的洞察。“法治中国”是法治精神的全面延伸,需要把法治精神内化为政府、政党和公民对法治的信任,把法律、法治话语当成思维决策的意识形态,把法治精神全面延伸到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解中去。“法治中国”实现了由局部到整体的升华。法治中国使改革有了长远目标。在法治中国的目标明确以后,法治优位成了我们认可行动方针,任何改革都应该于法有据,应该重视用法治方式凝聚改革共识,应该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
关 键 词: | 法治中国 法治精神改革与法治 法治方式法治思维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