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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物权:理论困境与出路
引用本文:魏永,王全弟.事实物权:理论困境与出路[J].新法规月刊,2014(4):30-39.
作者姓名:魏永  王全弟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受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民商法学”(项目批准号:B102)经费资助.
摘    要:事实物权理论以物权的正确性判断理论为基础,将物权分为法律物权和事实物权。在当前中国物权理论和司法实务中该理论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应用。但事实物权从概念到“表现形式”、到性质、到效力、再到保护方式,均违反了物权法基本原理,也模糊了物权与债权的界限,我国民法应该摒弃之。所谓的事实物权所代表的相关利益毫无疑问是需要法律保护的,但其本身不宜被认定为物权,法律应赋予相关利益主体“利害关系人”身份。对相关利益的保护应采取请求权模式,但需要结合个案以民法及其理念来综合判断。

关 键 词:事实物权  物权  物权法定  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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