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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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旭玲.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研究[J].法制与经济,2010(16):1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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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旭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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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政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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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善意取得制度是我国新颁布的《物权法》所确定的一项重要物权变更制度,《物权法》第106条对善意取得制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将该制度的使用范围扩大至不动产和其他物权,这是善意取得制度理论的一次重大突破,有着极其深厚的理论内涵和深远的现实意义。本文对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界定、重要意义、“善意”的判断标准等方面做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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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 善意取得 不动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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