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法实施为契机 进一步履行好控告检察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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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晓新.以新法实施为契机 进一步履行好控告检察职能[J].人民检察,2013(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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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晓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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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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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3年,控告检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高检院的部署,认真履行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以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赋予控告检察部门的新职责、新任务,进一步强化保护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和监督意识,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和方式,以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为主题、以加强监督为主线、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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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学习贯彻 刑事诉讼规则 人民检察院 加强监督 检察工作 控告 刑诉法 检察部门 检察长 民诉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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