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事诉讼送达程序若干问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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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震.对民事诉讼送达程序若干问题的思考[J].政治与法律,2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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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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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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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送达作为必要的诉讼行为 ,贯穿于诉讼始末 ,对于人民法院案件的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应当在司法实践中引起相当的关注。本文就当前民事送达有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立法完善作一探讨。一、民事送达行为主体的确定问题民事送达是一种民事诉讼行为。一般认为 ,民事诉讼行为主体有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三种 ;在特别情况下(如民事抗诉案件) ,还包括检察院。民事诉讼行为主体在民事诉讼中因实施的行为不同而享有不同的诉讼权利和承担不同的诉讼义务。通观我国民诉法第七章期间、送达的规定 ,对于送达主体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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